根据省财政厅《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吉财资〔2022〕1188号)、《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吉财国资〔2018〕487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对学校总计6549台/件,账面原值22304185.08元已经损坏且无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类等资产作报废处置,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431-80578300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
附件:拟报废资产清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