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监理单位选择
发布时间:2026-06-15文章来源:作者:浏览次数: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程学院监理单位选择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工程学院。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工程学院;

2.2招标范围:长春工程学院校内相关工程监理服务;

2.3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2.4监理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5 入围家数:5家。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6日13时30分,地点为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规定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工程学院网站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程学院

地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0431-8057826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刘磊

电话:0431-81132579

上一篇:[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设计单位选择
下一篇:[变更公告]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湖东校区第一、三实验楼维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