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为提升办学质量,强化社会监督,现将我校2024年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报告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或需了解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或咨询,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部门:长春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联系电话:0431-80578312
电子邮箱:jxpgk@ccit.edu.cn
特此公示。
附件:2024年度长春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报告
长春工程学院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