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测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7日   浏览: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工程学院,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测

2.2 招标范围:基坑顶部水平位移监测、基坑顶部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锚索内力监测、管线沉降观测、建筑物沉降观测、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竖向位移监测基准点、水平位移监测基点。

2.3项目地点:分别位于长春工程学院湖西一校区内、湖东校区内、湖西二校区内;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后一年;

2.5成果或目标要求: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6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近年(2019.2020.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方式: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4)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4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9日13时30分,地点为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规定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工程学院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程学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人:刘莉慧

电 话:0431-8057827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王东

电 话:0431-8113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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