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检测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7日   浏览: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工程学院,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检测

2.2 招标范围:完成服务周期内的地基基础检测、主体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幕墙检测、全过程跟踪检测以及其他与检测有关的工作。

2.3项目地点:分别位于长春工程学院湖西一校区内、湖东校区内、湖西二校区内;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

2.5成果或目标要求: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6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检测,具备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防雷检测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投标人近年(2019.2020.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方式: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5)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6)被授权人身份证

4.4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9日13时30分,地点为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规定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柒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工程学院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程学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人:刘莉慧

电 话:0431-8057827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王东

电 话:0431-8113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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