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我校征兵工作安排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27日
关于2013年度我校征兵工作安排通知
各学院:
按国家征兵工作统一安排,2013年起征兵工作时间从冬季调整为夏秋季。根据全省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全日制在校生、2013届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精神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3、年龄条件:男青年,在校生为2013年(截止到12月31日)满18岁至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在校生为2013年(截止到12月31日)满18岁至20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岁。
4、工作日程:7月15日前完成初审、初检工作,9月初由长春市朝阳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手续,学校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三)征集办法:
我校学生可以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进行报名,填写、打印:1、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在校生:《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和《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将表格报学工处综合科湖西校区7教71111室。
报名时间:6月21日--7月12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高青松
电 话:85711136、13500802565
二、相关政策
1、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武装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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