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我校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3日  

关于做好2014年度我校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法律规定及省市2014年度武装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我校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

(一)兵役登记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7至22周岁(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均须进行兵役登记。

(二)兵役登记的目的和内容

1.对全校学生进行国防和兵役义务教育。

2.摸清适龄男性公民的人数、政治、文化和身体状况,填写《兵役登记表》。

3.通过《征兵工作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相关数据录入工作,于6月5日前上报兵役登记数据。

二、征兵工作

(一)直招士官

1.直招士官对象:

普通高校男性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专业查询网址:(http://www.gfbzb.gov.cn/sgzz/zycxquery.action),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关于补偿代偿:

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3.全国直招士官报名时间:

截止到2014年6月15日。

(二)义务兵

1.征集对象范围:

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年满18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2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放宽至20岁。

2.补偿代偿政策: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全国征兵应征报名时间:

男兵:截止到2014年8月5日

女兵:6月20日至8月5日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我校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全国征兵报名唯一官方网站)进行报名。

2.学校设立征兵咨询接待室,及征兵咨询群,方便学生进行征兵咨询。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学生传达各项政策。

4.由于部分学院相关负责人员工作变动,请各学院重新上报征兵工作负责人,并于5月15日上午10:30到7教71111室参加征兵工作会议。

5.请各学院按时完成此项工作,及时将各项材料上报学工处综合科。

征兵咨询接待室:湖西校区7教71111室

长春工程学院征兵咨询群,群号:278139107

联系人:高青松

电 话:85711136、18504317310

学生工作处 武装部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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