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军区2014年在校选拔国防生公开信息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4日  

沈阳军区2014年在校选拔国防生公开信息

沈阳军区地处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拥有许多历经战火洗礼、战功卓著的英雄部队,在战争年代,为祖国的独立和解放事业立下赫赫功绩;和平建设时期,在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人民屡建新功。沈阳军区热忱欢迎立志献身国防事业的莘莘学子携笔从戎,走进沈阳军区后备军官队伍的行列。

一、选拔计划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不安排女生选拔计划)、电子信息工程两个专业共选拔5名国防生,驻校选培办推荐15预选对象参加军区统一考核。

二、标准条件

本科生从2013级在校生中选拔。

(一)政治条件:选拔对象必须政治合格,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社会团体和组织,与“法轮功”无牵连。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

(二)学业条件:选拔对象必须是二本以上统招生或保送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必修课考试全部合格,本专业综合排名前二分之一以内;预科生、体育艺术特长生、专升本学生、非全日制统招生、已婚本科生、其他定向生,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转学转专业,降级留级或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列为选拔对象。

(三)年龄条件:本科生高考录取当年不超过20周岁(截止高考当年12月31日),少数民族学生年龄可放宽1岁。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分别不超过29周岁、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

(四)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男162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女性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视力标准,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5。红绿色盲、色弱不合格。无传染性疾病等。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骨干,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优先选拔。对符合选拔条件的退役复读大学生,在计划范围内优先选拔;对符合总政《实施军队英模烈士子女成才培养工程》规定条件的英烈子女,不受专业限制、单列计划选拔。对一线飞行员子女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可不受专业限制推荐上报参加选拔。

三、选拔程序

(一)所在院系推荐。各驻校选培办公布选拔国防生的计划安排、标准条件、选拔程序等信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由院(系)对申请对象思想觉悟、入伍动机、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情况作出鉴定,对符合选拔条件的在校学生择优提出推荐意见,院(系)不推荐的坚决不予选拔。推荐名单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

(二)驻校选培办初审。驻校选培办会同高校有关部门,逐个审查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组织政治考核,详细了解其德才表现、特长爱好、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政审结论。逐个审查档案,重点审查学科专业、学历层次、学籍注册等相关情况,查阅打印《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表》,确定预选对象名单、专业排名及优先选拔信息在选拔国防生相关院(系)公示。请教务部门提供学习成绩单和专业排名,并加盖公章。按照本校选拔计划3倍比例择优确定预选对象。退役复读大学生符合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的,可不受3倍比例和年级(大四除外)限制,择优推荐。军队英烈子女及退役复读大学生参加选拔的,同时上报相关证明材料。

(三)军区集中考核。5月中下旬,在军区综合训练基地集中组织面试考察、体格检查、体能考核和心理检测。面试根据《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暂行办法》,由普通高校干部代表、基层干部代表和心理辅导师等组成面试组,统一衡量,现场打分。体能重点考核3000米跑(女生15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3项内容。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心理检测由军区安排相关专业人员统一组织,不合格的不予选拔。现场公示考核标准及学业情况、体能考核和面试成绩。集中考核时,全程录像备查,纪检部门全程检查监督。

(四)确定选拔对象。符合选拔条件的在校学生,汇总学业情况、体能考核和面试成绩,以高校为单位进行排名。根据考核成绩排名,统筹考虑学校、专业及性别要求和优先选拔条件等情况,经干部部部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选拔对象,报军区政治部领导批准后,在各高校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五)上报总部核准。国防生选拔对象经公示无疑议,报总部核准后,军区正式下达确定国防生选拔对象的通知,驻校选培办、高校有关部门和学生本人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

国防生选拔监督电话

沈阳军区干部部:024-28864383、13352453159

军区纪检部:024-28865112

驻校选培办:0431-86981158

附:长春工程学院在校选拔国防生流程表

长春工程学院在校选拔国防生流程表

时 间

程 序

工 作 安 排

负责人

备 注

5月14日

选拔宣传

校园网发在校选拔国防生的通知,公开相关信息。

邸守林

组织相关学院学生开始报名

5月15日

由学工部通知相关学院,提出具体要求。

李金明

5月16日

院系推荐

相关学院对申请对象思想觉悟、入伍动机、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情况作出鉴定。

各学院负责人

5月17日

组织推荐对象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

5月18日

驻校选培办初审

请教务部门提供学习成绩单和专业排名,查阅打印《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表》;审查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组织政治考核,作出书面政审结论;组织推荐对象面试考核。

邸守林

查阅成绩、政治考核及面试可同步展开

5月19日

按照本校选拔计划3倍比例整理预选对象名册。

邸守林

5月20日

上报军区预选对象

支部研究上报预选对象

邸守林

备 注

1、选拔工作必须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全程公开、综合衡量,公平竞争、确保质量。

2、严格总部明确的专业范围、学历层次和指标数量认真组织基本信息审核和政治考核,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的现实表现、学业成绩和入伍动机,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

3、学院不予推荐的坚决不予选拔。

上一条: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4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审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做好2014年度我校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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