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0日   浏览: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工程学院。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2招标范围:工程预算、控制价审核(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造价咨询工作完成;

2.4项目地点:分别位于长春工程学院湖西一校区内、湖东校区内、湖西二校区内;

2.5成果或目标要求: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6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3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方式: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3)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4)被授权人身份证。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规定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工程学院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程学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人:刘莉慧

电 话:0431-8057827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王东

电 话:0431-8113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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