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择项目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3日   浏览: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程学院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择项目,采购人为长春工程学院,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工程学院工程造价机构选择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择项目;

2.项目编号:SHJS-JLCC-2023104;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4.服务范围:为长春工程学院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具体以实际工程为准;

5.入围数量:入围5家;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9.质量要求:优质服务且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能力;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

5.拟派的相关专业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

6.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投标人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年),2019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日期以后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下半年-至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8.投标人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14.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14.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14.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14.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4.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注:参与长春工程学院委托审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不接受本项目投标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并盖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发送至邮箱“2369166236@qq.com”(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报名联系电话:1350082938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10时30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有效投标人不足五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介

长春工程学院官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长春工程学院

地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人:温长泽丁宁

联系电话:0431-80578276

2.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泸县方洞镇中心街92号

联系人:崔晓莹

电话:1350082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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