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12日
关于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1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
1.学生:1月15日—2月26日放假。2月27日返校报到、注册,2月28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1月18日—2月25日放假。1月15日(周六)、16日(周日)不休息,1月17日照常上班;18日开始放假,2月26日(周六)正式上班,2月27日(周日)不休息。
3.2月24日学校党委委员上班;2月25日科处级领导干部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提前做好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各教学单位负责将学生放假和开学时间通知到全体学生。
2.学生处、饮食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要为考研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方面服务。
3.学生处与各教学院要在假前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依据相关预案,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出行安全,注意防范流行性传染疾病;寒假期间,学生处、各教学院要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寝室禁止留宿外人。
4.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安全防火、防盗工作,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假前由保卫处牵头,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保卫处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切实加强对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和和外来人员的管理,严禁出现“真空状态”;假期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假期学校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5.除院办、学工、保卫、后勤等单位、部门外,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单位、部门,要提前将加班计划报人事处。
6.寒假期间学校如有其他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长春市要向主管校领导报告。
7.保卫处、学工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中心于1月16日前将假期值班表报院办秘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ccitxb@163.com。
院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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