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我校首批“春晖计划”合作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01日  

关于申报我校首批“春晖计划”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由教育部组织实施的“春晖计划”是对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的专项资助活动。其主要资助对象是获得博士学位并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突出学术成就的留学人员,主要资助范围包括应邀回国参加学术会议;回国进行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组织短期研讨班、讲习班、联合指导博士生;引进技术对贫困地区进行扶贫开发;参加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教育部或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批准的其他短期回国服务活动等。春晖计划每年资助的学科领域、专业方向和项目、会议等视国内需要而设置。主要资助领域是:能源、电子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可持续发展农业。

为更好地开展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为广大教师搭建与海外华人学者进行科研项目合作的平台,扩大我校在国际层面的学术影响,经学校同意,我处拟于2011年9月至2011年10月间启动学校首批“春晖计划”申报工作。

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报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30日

二、 申报对象

我校专任教师及海外华人合作学者

三、 资助领域(2010至2011年)

(一)重点资助领域

农业、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新材料、空间科学与技术、先进制造与装备、智能交通、经济与管理、减灾救灾、现代高等教育、软件工程、综合交叉与重要学科前沿。

(二)重点资助专业方向

重要农业动植物经济性状与病害发生的基础生物学;农业生物资源利用与生态系统调控;农产品安全的基础研究;煤高效、洁净利用基础问题的研究;油气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基础研究;核技术与工程;重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基础研究;面向微纳电子、光电子与微系统技术的基础研究;体系结构和软件—虚拟计算环境;网络与信息安全—可扩可信的网络体系;软件工程;动漫产业;气候变化与灾害;水资源与水循环;资源勘探;生态与环境;再制造技术与工艺;重要传染病的基础研究;健康与疾病发生的分子、细胞和整体的机制研究;中医理论的基础研究;传统材料改造升级涉及的基础科学问题;发展高技术新材料涉及的基础科学问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涉及的材料科学基础等。

四、 申报及工作程序

1. 2011年10月30日前我校教师填写《春晖计划申请表》,并报学校国际处;

2. 《春晖计划申请表》获批后,我校教师发邀请函(加盖学校公章)至海外学者;

3. 海外学者持邀请函到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参加“春晖计划回国服务活动”;

4. 使(领)馆教育处审核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教育部国际司;

5. 教育部国际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6. 教育部国际司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并反馈驻外使(领)馆教育处,获批海外学者由教育处提供往返机票并访问我校;

7. 我校教师在海外学者来校期间签署《春晖计划合作意向书》或《春晖计划合作协议》;

8. 校内教师填写《春晖计划科研合作项目申请表》,并按期提交一式三份,电子版报国际处;

9. 国际处汇总申请表报省教育厅审批;

10. 省教育厅汇总报教育部国际司;

11. 教育部下文通知我校获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

12. 教育部下拨经费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下拨经费到我校;

13. 国际处通知校内教师转账并实施项目;

14. 项目完成后,校内教师向国际处提交总结;

15. 国际处汇总全校项目成果报省教育厅;

16. 省教育厅向教育部国际司报送全省春晖工作总结;

五、其他

1.首批项目完成时间为2012年7月1日前;

2.《“春晖计划”实施细则》相关信息:请参看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51/201001/xxgk_77983.html

3.此通知未尽事宜由国际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5711113,办公室地点:七教10楼1014室。

六、相关文件下载(请到OA系统下载)

1.春晖计划简介

2.春晖计划申请表

3.春晖计划申请书(海外学者填)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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