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1日
关于申报2012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引进优秀国外智力,借鉴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先进的科研手段及经验,为我校教师赴国外进修培训搭建平台,根据省外专局10月12日“全省2012年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说明会”精神,按照省外专局的要求,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2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
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围绕重点领域开展。
(1)围绕“三化”,实施“三动”战略,促进产业集聚和工业集约发展,支持我省支柱、优势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2)农业领域。围绕“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支持优质粮食工程、种子工程、植保工程、旱作节水工程、保护性耕作工程等,支持农林动植物育种和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应用、食品安全等方面引智项目。
(3)集中力量支持汽车和石化等支柱产业。围绕400万辆整车工程项目,积极推进全省现代汽车服务体系平台的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汽车物流业和汽车信息业,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4)加大对节能技术和风能、太阳能及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国民经济走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
(5)重点支持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围绕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行业信息化软件、嵌入式软件、面向新一代信息网络的高端软件、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高性能集成电路产品开发、高端工艺制造线盒特色工艺制造线的技术升级和建设、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高端专用制造设备和关键材料研发。
(6)重点支持东欧和独联体国家专项项目。支持引进信息、能源、生物医药、生态环境和农业领域中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生产技术及超硬合金、合成和复合材料、陶瓷材料等的加工工艺技术。
2、申报单位须在年内申报2012年项目。
3、申报项目选择国家时采用博览众长的原则。选择国家时不易集中在少数欧美国家,可选择任何国家和地区。
4、申报项目分为审核类项目和审批类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的出国培训可申报审批类项目,党政管理人员则要申报审核类项目。
5、出国培训团组成员应为在校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以团组申报的项目中50周岁以上人员不得超过3名)。
6、出国培训团组成员要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应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获得BFT资格证书)。以团组申报的项目成员在4人以下,每人都应持有BFT证书;5人以上团组,其中1人持有证书即可。
7、申报项目审批与出国培训成果挂钩;项目单位要按时提交详实、完整的出国培训总结报告。
8、以团组申报的项目人数不能超过25人。
9、出国培训期限:亚洲国家为14天,欧洲国家为21天以上,其他中长期项目为30天。
10、出国培训申报理由应充实、清晰,重点表述培训内容与所赴培训国家之间的差距。
二、项目经费资助额度:
审批类项目可获国家外专局资助;审核类项目一般不予以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可自行申请获得境外经费资助。
审批类项目中,东欧和独联体体国家专项项目及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可获最高资助额度为70%,中长期项目可获最高资助额度为60%,其他项目为50%(具体资助额度由国家外专局审批决定)。
三、项目申报时间:
2011年10月20日至11月4日(11月4日下午3点前将申报表的电子版、纸质版,及其它佐证材料一并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项目结题时间:2012年10月底前。
五、项目申报、执行及结题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项目申请表;
(2)项目申请人报国际处汇总;
(3)国际处报学校领导审批;
(4)学校将申请项目报吉林省外国专家局审批;
(5)获得申请项目审批通知后,开始办理手续;
(6)项目申请人在完成出国培训后撰写项目结题报告,在回国后15天内报国际处,以便报外专局审核。
(7)国际处将项目材料报吉林省外国专家局,并进行项目花费核销。
七、其他
此通知未尽事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5711113。
特此通知。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2011年度引智项目计划申请表—审批类》(请到OA系统下载)
《长春工程学院2011年度引智项目计划申请表—审核类》(请到OA系统下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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