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2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9日
关于推荐2012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及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支持国家对外汉语推广事业的发展,促进中美教育文化交流,现在全校教师范围内推荐2012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
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1年12月29日-2012年1月6日。
二、推荐人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学事业,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里素质和适应能力;
3.具有教育学、中文、英文、外语专业教育经历,学士学位以上;
4.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具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5.具有三年以上全职语言教学经验;
三、校内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人选
我校在职教师。
2.报送材料
(1)校内审批表(OA系统下载)
(2)三甲医院常规体检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驾照复印件(如有);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7)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3.学校确定候选人后,教师须于2012年1月10日前登陆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完成在线报名。所需材料需打印/复印在A4纸上,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到吉林省教育厅。候选人于2012年2月和3月参加国家汉办的初选和面试。
四、派出及待遇
1.派出时间
拟定于2012年7月中下旬,任期为1年(如美方提出需求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2.待遇
大学理事会项目:国家汉办将为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机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国外生活津贴1000美元/月,美方接待学校提供部分工资和医疗保险,住宿自理。
五、其他
1.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711113
办公地点:7教10楼1014室
2.推荐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2年1月6日下午15:00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12月28日
长春工程学院2012年度国家公派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校内审批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照 片 (小二寸) | |||
出 生 日 期 | 所 属 部 门 | 政 治 面 貌 | ||||
职 务 | 职 称 | 身份证 号 码 | ||||
专 业 | 学 历学 位 | |||||
宅 电 | 手 机 | |||||
本人 教学 工作 经历
| (可另附页) | |||||
所 在 部 门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学 校 审 批 意 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