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毕业生发送行李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11日  

关于为毕业生发送行李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更好的完成毕业生离校工作,后勤管理处联系铁路部门,定于6月27日9:30为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业务,望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及时通知毕业生。

注意事项:不要在行李中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女同学不要携带化妆品,男生不要携带打火机、刀具等物品。另外,同学们不要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放在行李中,以防发生意外。

地点:湖西校区—第二教学楼(黄楼)

(如遇雨天改在七教一楼大厅)

湖东校区—体育馆

后勤管理处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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