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国庆、喜迎十八大”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07日
关于举办“庆国庆、喜迎十八大”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各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分工会:
为庆祝建国63周年,喜迎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示教职工书法绘画艺术风采,经研究决定在十一国庆节期间,举办“庆国庆、喜迎十八大”书画展。
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展作品
1、书法作品:包括硬笔、软笔等;
2、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等;
3、摄影作品:人物、风景
二、作品的尺寸及装裱要求
1、展览设在“七教”一楼大厅,尺寸要适合展出,不能过小。
2、参评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三、作品主题
作品应为本人近期创作,要紧扣“庆国庆、喜迎十八大”这一主题。
四、作品类别及评奖
1、作品类别:
参评作品:由各单位教职工参加评选并展出的作品。此类作品参加评奖,展出后如本人未提出返还要求,则由组委会统一存档保留。
参展作品:组委会特约书画艺术家和学校领导的作品。展出后作品返还作者。
2、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根据报送情况,另设参与奖若干名。
五、组织实施
1、学校由校领导吴占军、张未知为顾问,李文建、田东代、张蕴娣为组长,党委宣传部、工会、妇委会共同组织实施。
2、各单位由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的组织领导、各分工会具体实施。
3、报送作品数量要求:每个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报送作品不能少于10幅。此次展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加,来庆祝建国63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六、作品报送时间及地点
从即日起到21日结束。
报送地点:七教10楼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蕴娣 李月红
党委宣传部
校 工 会
校 妇委 会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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