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04日  

长春工程学院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厅字〔2013〕83号)要求,根据整理总结学校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三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2-2013学年长春工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

学校分别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办、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宣传部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由此全校上下形成了由党政领导负责、两办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年来,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暂行办法》(长工院党字〔2011〕15号)《长春工程学院校务公开制度》(长工院字〔2011〕68号),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力度,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遵循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程公开时限和范围、公开监督和考核等各方面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不断健全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增加信息工作的透明性和公信度,保障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学校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适时对校园网进行改版和调整,增设了部分重大事项活动专题网站和“依法治校”等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完善了校园办公自动化(OA)系统,强化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同时,学校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文件、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同时,学校还坚持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公开机制,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公开性。学校还将校长信箱设为信息公开意见箱,在校园网上公开,以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及社会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学校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正在校园网建设信息公开专栏。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2-2013学年,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共1445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开信息853条;通过文件公开信息227条;通过校报、简报、宣传册等公开信息365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方式、途径

学校通过校园网、文件、会议、校报、各类宣传手册等形式,主动公开以下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印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要点和计划方案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资源共享平台和公共资产数据库等,公开学校公有房产和资产、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

(4)涉及师生员工利益和社会比较关注的相关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发展建设情况和教学基本条件信息;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管理及学籍管理、学生帮困资助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和出国进修、人事任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党员组织发展等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信息;饮食服务、物业管理、校园安全、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5)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3.关于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学校认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六公开”“六不准”“十条禁令”的政策规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历年最低录取分数,学费、教材费、公寓费等收费标准都通过校园招生就业网、《招生指南》宣传册等公开公示。在招生过程中,学校招生办通过多部咨询电话和网络开展招生咨询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委派专人全程监督,并设置公开监督电话,充分体现了“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招生录取原则,切实保证了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及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财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方式: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收入来源渠道、决算结果等,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等,以会议形式或校园网等向全校教职工公开;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等,以印发文件或制度汇编等形式向全校教职工公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评比条件标准和程序、名额比例、结果及相关的管理规定等,以校园网、印发文件、制度汇编、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等形式向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投诉方式等,以校园网、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等形式向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学校受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以会议通报、学校教育基金会网站、校友信息平台等方式,向捐赠单位、校友和学校师生员工公开;大中型基建维修工程招标,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校园网和其他公众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评议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员工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公开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三、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个别部门在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继续深化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有关制度,增强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3.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规范信息公开目录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努力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长春工程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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