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放假、作息时间调整和取消班车的通知

文章来源:党政办公室   作者: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6日  

关于“五一”放假、

作息时间调整和取消班车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作息时间和班车运行实际情况,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五一”放假时间安排

2017429日至51日放假调休,共3天,52日(星期二)教职工上班、学生上课。

二、作息时间调整

201752日(星期二)起执行新的夏季作息时间,冬季作息时间101日起执行。

三、班车调整

根据学校班车运行实际情况,自201752日(周二)起,取消所有时段班车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假期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教职工和学生离校前要彻底检查办公室、实验室、公寓内、教室等的电器,保证断电。

2.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各岗位规定的值班时间和地点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和学校主管领导并妥善处理。

3.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禁止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

4.请各单位、部门将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和班车取消通知到每位教职工和学生,并做好检查、考勤工作。

5.与教学活动相关的部门,根据作息时间调整情况,做好教学辅助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6.党政办公室、学工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校医院等单位、部门做好“五一”放假值班安排,请于42716时前将值班表报送至党政办行政科。

联 系 人:刘庆  

联系电话:85711116

   箱:ccitxb@163.com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作息时间表

 

 

长春工程学院 

2017426

 

附件:

长春工程学院作息时间表

一、学生作息时间

 :6:00

 :6:207:00

 :7:007:50

 :7:55

第一节:8:008:45

第二节:8:509:35

第三节:10:0510:50

第四节:10:5511:40

 :13:25

第五节:13:3014:15

第六节:14:2015:05

第七节:15:3516:20

第八节:16:2517:10

 :17:55

第九节:18:0018:45

第十节:18:5019:35

晚自习:20:0022:00

教室、图书馆熄灯时间:22:00

宿舍公寓熄灯时间:23:00

二、坐班教职工作息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从51日起执行)

上午:8:0011:30

午休:11:30­13:30

下午:13:3017:00

冬季作息时间(从101日起执行)

上午:8:0011:30

午休:11:30­13:00

下午: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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