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询价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后勤保障处 作者:后勤保障处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9日
采购项目编号:CCGCXY2017-01
1、采购条件:长春工程学院校医院综合污水处理系统项目以询价的方式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校医院综合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2.1采购内容:校医院综合污水处理系统
2.2供货地点: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校医院院内;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日历天)内完成;
2.4资金来源:学校自筹,已落实;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合格供应商基本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合格供应商必备条件: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询价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上述“必备条件”证明原件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便资格审查,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学校存档。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合格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到长春工程学院第七教学楼(宽平大路395号)8楼7817房间领取询价文件。
4.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确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14:00在长春工程学院11楼新校园建设指挥部会议室递交询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受。
6、询价响应保证金及递交时间:
6.1询价响应保证金:1000元整
6.2询价响应保证金在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询价响应人自负。
7、现场踏查时间:2017年6月24日上午9点-11点自行到采购单位签到并踏勘,未实地踏勘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长春工程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程学院
联系人:马元
联系电0431-85711149
长春工程学院后勤保障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