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湖东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资产处   作者:资产处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9日  

   

 一、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湖东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JLXD-2018-ZC-275        

 三、采购人:长春工程学院  

 四、采购方式:校内招标  

 五、项目概况:  

 长春工程学院湖东校区食堂。其中:  

 1.学生食堂:餐厅及后厨整体托管,经营范围为基本大伙及特色风味。食堂基本大伙不少于40%保证餐饮品种不重复;兼顾南、北方学生口味;必须保证一个清真档口,并且档口厨师为回族或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专用餐具由专人洗消;满足回族、维族等少数民族学生用餐要求。寒暑假根据学校要求,保证留校学生就餐。食堂全部采取校园卡刷卡、工行收费系统消费,严禁收取现金。  

 2.教工食堂:餐厅及后厨整体托管,经营范围以基本伙食为主,自助营养早餐收费1元(学校补4元),标准为:粥三种、主食(米面)三种、小菜(咸菜)5种、饮料和桶装矿泉水;午餐收费2元(学校补13元),标准为:六菜(二荤四素)一汤,主食有米饭、面食和杂粮,备有咸菜3种、饮料和桶装矿泉水(夏季配置水果)。菜谱由饮食服务中心统一制定。  

 3.燃气改造:负责完成燃气改造工程和支付全部改造费用。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能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食药、卫生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注册资金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4、具有省内高校餐饮经营经验,且现正在吉林省内高校从事餐饮托管经营服务(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  

 5、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社会影响力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提供相关学校证明)  

 6、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有承担经营风险的资金能力。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1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八、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登记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717日—2018719日,上午8.30-下午16.00,报名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酒店2031室。报名费:人民币:1000元。  

 报名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各一套,并加盖公章现场提交。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九、探勘现场及项目说明会时间及地点  

 项目说明会时间:20187208:30(北京时间)。  

 项目说明会地点:办公楼资产处办公室。  

 探勘现场时间:201872010:30(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722日上午8: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工程学院办公楼资产处办公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参加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  

 人:长春工程学院      

     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联系人:于浩  

     话:0431-857112438571124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酒店2301  

 人:徐经理  

     话:18584326317        

 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网》、《长春工程学院》校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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