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8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9-035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程学院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工程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维修项目。

2.2 招标范围:依据甲方实际需求,对长春工程学院院内建筑进行维修、零修等。

2.3 项目地点:长春工程学院内。

2.4服务期限:1年。

2.5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具有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现有年度审计报告)。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8本次招标最多确定3名入围中标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218日至20192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 ,下午133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34900分,地点为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一(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捌仟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工程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工程学院

地    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联 系 人:丁宁、姜浩

电    话:0431-8571114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                          

联系人:王丹贺

 话:0431-8764466881727842        

 

20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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