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及工作人员公告(1号)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25年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及工作人员公告(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拟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13:30-16:30。

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办公楼二楼239室。

二、资格复审上交材料

1.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尚未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硕博各阶段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校毕业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专升本考生另须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有年龄放宽的考生需携带相应职称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3.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一份。

4.招聘岗位要求学生干部经历的,需提供具有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班长、团支书、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任期满1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国外毕业院校专业名称与国内毕业院校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考生,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成绩单(中文)、非报考单位两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人员的职称证明,及其出具的国外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的证明材料(签字)复印件一份(需彩印)。

6.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硕博连读证明,直博考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直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个人简历一份。

8.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一份(需彩印)。

9.签订《承诺书》原件一份,签名处为手签。

三、其他要求

1.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账号为: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密码为:A+手机号后六位。测试时间为2天,5月29日(星期四)至5月30日(星期五),5月30日16:00前务必完成测试。

2.资格复审时,请将复审相关材料按原件和复印件分类出示,原件一份用于现场资格审核,复印件一份用于人事处审核存留。

3.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31-80578232

联系人:邱老师

附件:

1.承诺书

2.心理测试扫描码



长春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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