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维修材料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0日   浏览: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XD-2020-ZC-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程学院维修材料供应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工程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维修材料供应项目。

 2.2 招标内容:依据甲方实际需求,对长春工程学院维修所需材料进行供应

2.3 供货地点:长春工程学院内。

2.4 合同期限:1年。

2.5 交货期: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是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最多确定3名入围中标人

四.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410日至2020414(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42110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贰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工程学院校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程学院  

地 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人:丁宁

电 话:0431-8057827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8584326317

后勤保障处

2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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