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房屋租赁项目1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   浏览:

 

招标人:长春工程学院

地 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和朝阳区同志街3066号。

一、房屋基本概况及租赁要求

1.1房屋概况:

房屋编号

房屋名称

位置

面积(㎡)

1-1

湖西校区小平房1

红旗街与宽平大路交汇西北角西区五公寓后

19.42

1-2

湖西校区小平房2

红旗街与宽平大路交汇西北角西区五公寓后

16.48

1-4

湖西校区小平房4

红旗街与宽平大路交汇西北角西区五公寓后

31.22

1-7

湖西校区小平房7

红旗街与宽平大路交汇西北角西区五公寓后

37.4

1.2出租期限:半年(2020年2月1日-2020年7月31日)。

2.1房屋概况:

房屋编号

房屋名称

位置

面积(㎡)

2-6

湖西校区八公寓临宽平大路门市5

宽平大路建专礼堂后侧

162.27

2.2出租期限:1年(2020年2月1日-2021年1月31日)。

3.评标方式:报价最高者中标。

4.投标人应查看现场,并了解学校相关的政策及规定。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查,确认了解房屋现状。

5.投标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影响学校环境、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的行为。

6.投标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自行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不得削弱房屋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抗震性;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7.租赁期内未经校方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房屋对外转让、转租、出借。

8.中标价格仅为房屋租赁费,不包含水电等相关费用,水电等费用按实际发生计费,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9.其他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有以下情形的公司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1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有不良履约记录的

2.3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十一楼就业服务处1132室。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长春工程学院就业服务处1132室填写报名表格,并标注所租赁房屋编号,逾期不予接待。(如需现场踏查请在报名截止前与就业服务处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1014室。(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投标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长春工程学院出租房屋报价表》(提前填写并密封)、投标保证金1000元,到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未按时到达者视为弃标。

3.参与投标人员要符合“三个一致”原则,即:报名人、投标人以及中标后最终与我校签署合同的人为同一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431-80578724

长春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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