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8日   浏览:

全校学生:

根据《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安排,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返校的原则、时间

返校原则:国内低风险地区区学生返校,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的返校原则进行。

返校时间:8月27日—30日,具体返校批次安排详见附件《学生错峰返校安排表》。

上课时间:8月31日(周一)。

国际学生(老生)开学时间,根据上级政策和疫情防控要求,由国际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2020级新生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返校学生的分类

根据当前学生所处地域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分为正常返校、暂缓返校、暂不返校三大类。

第一类:正常返校

符合以下四项全部要求者,正常返校:

(1)返校前14天身体健康,无发热、胸闷、乏力、干咳等症状,返校前连续14天如实通过“蓝信”完成数据填报,并持有学生所在地“健康码”及“吉祥码”绿码,省外同学请提前下载申领“吉祥码”(吉林);

(2)返校前1个月未接触确诊或隐性感染者;

(3)返校前1个月无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有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已解除居家隔离,且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达到1个月的。

第二类:暂缓返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返校前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但未排除诊断的;

(2)返校需要经国外(境外)暂停或转机(转车)的;

(3)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校前未达到居家观察1个月的;

(4)有国外(境外)旅居史,核酸检测呈阴性,返校前居家观察未达到1个月的。

对暂缓返校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导师要及时与学生本人和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并保持联系,待条件符合后方可申请返校。

境外学生返校需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经国际教育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申请返校。

第三类:暂不返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1)申请返校时还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

(2)申请返校时还在国外(境外)的;

(3)尚处在治疗或医学隔离观察期的;

(4)7天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

学校将按照有关专项工作预案,为暂不返校的学生继续开展线上教育和答疑辅导,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另行通知返校相关事宜。

三、返校的申请程序

1.实行学生返校申请审批制

学生依据学校秋季开学日期安排,并根据国家最新疫情动态,老生于8月2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返校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返校。未经批准,一律禁止返校。因故不能于指定日期按时返校的,务必提前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报告,履行相关报批、请假手续。

2.了解报到流程

可正常返校的学生要充分了解报到期间的具体流程、报到地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3.特殊情况处理

因返校车票购买和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可推迟报到,但不得在批复同意报到日前报到,行程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向辅导员(班主任)、导师报告。

四、返校期间的要求

1.返校途中个人防护措施及注意事项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途中尽量不在公共餐馆就餐。随时注意手部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不用污染的手接触口、鼻、眼睛等部位。全程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如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妥善保存旅途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2)乘坐私家车或有亲友陪同返校的学生,其乘坐的车辆和亲友送至校门口(校园外公寓门口)即停即走,服从交警和安保人员指挥,不得进入校园(校园外公寓)、不在校门口滞留,确保校园秩序和道路通畅。

(3)做好健康监测,若出现咳嗽、发热等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导师报告,同时到指定医院就诊。

(4)返校途中保持与学校和家长的联系,出现突发状况,及时告知家长和辅导员(班主任)、导师。

2.学生入校信息核验

(1)入校环节。湖西校区1号门、4号门,湖东校区1号门分别设置专用“学生返校通道”,学生通过通道有序排队、逐一消毒、查验“健康码”“吉祥码”并测量体温,无异常后前往各学院报到处报到。学校在湖西校区1号门、4号门,湖东校区1号门分别设立临时观察点。如发现发热(体温≥37.3℃)或呼吸道症状,进入临时观察点,进行预检分诊筛查。再次核查体温(腋温)≥37.3℃者,立即由校医院转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体温异常者在定点医院就诊结束后,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后续跟踪工作。学生核验健康码时,如出现红码或黄码,由校医院在临时观察点再次核查处理。

(2)报到环节。学生前往各学院指定区域进行报到注册,同时上交《学生健康状况及信息情况登记表》及《学生安全承诺书》,学院审核无误后,向符合返校规定的学生发放《长春工程学院学生返校报到注册证明》,引导学生入住公寓。

(3)入住公寓。返校学生凭《长春工程学院学生返校报到注册证明》、校园卡(学生证)进入本人所在公寓,各公寓设置返校学生检测点,主要负责审核学生身份,检测体温,确认无误后准许入住公寓。

不在学校同意返校名单内或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由相关学院和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协商后,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处理。对未经同意而擅自返校的学生,将追究相关学生及学院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返校后的管理

1.继续按照“五个一律”要求,校园执行相对封闭式管理。学生返校的第一周将执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学生不得随意离开校园和生活区,如必须出校的,要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

2.学生在公寓内要坚持早、中 、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晚点名制度。全体学生务必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学生须遵守校规校纪和各项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各项检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网络发表不实言论信息。

4.禁止未经批准私自组织和参加聚集性活动,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5.积极践行劳动教育,严抓公寓、教室及周边环境卫生消毒、通风情况,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建立“周末卫生日”及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制度,保持校园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6.学生在校期间体温超过37.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按照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做出处理,追溯密切接触人员,实施相应隔离办法。并及时向上级疾控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进行报告,按照疾控机构指导意见妥善处置。

附件:学生错峰返校安排表


                                                  长春工程学院

                                                   2020年8月18日


附件

                               学生错峰返校安排表

返校批次

到校时间

返校群体

第一批次

8月27日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

第二批次

8月28日

吉林省内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全校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党员、校院两级学生干部

第三批次

8月29—30日

除第一、二批次之外的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

第四批次

待定,另行通知

通知下发时仍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

注:返校的学生党员、校院两级学生干部,请于当日10:30前到所在学院学工办报到,协助学校做好学生返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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