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小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宣传部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2日 浏览:
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为展现长春工程学院美丽的春景,讲好长工程故事、传播好长工程声音,做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工作,同时作为纪念建国70年系列活动之一,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决定开展以“映像长工程——校园之春”为主题的系列短视频的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长春工程学院全校师生员工、校友。
二、作品要求:
要求展现春日校园中的美好景物,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审美性,展现长工程校园风光之美、师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及长工程人热爱生活,热爱学校的情怀。
三、活动要求:
1、形式上,短视频、纪录片、故事片、微电影任你拍。
2、作品长度:3-5分钟。
3、作品提交:发送作品成片以及其相关素材文件,包括带同期声的视频、配乐、文字信息说明等,成品要有配音或配乐。
4、视频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并请在视频开始前清晰标注“本视频为原创”,视频中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商标权、版权等由作者负责。
5、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使用权等归新闻中心所有,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四、活动时间
4月2日—5月15日
五、作品提交方式
参赛作品请发送至邮箱:ccityb@126.com,邮件标题请以“映像长工程—校园之春+部门+姓名+电话”命名,视频作品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命名。或者直接送至宣传部新闻中心办公室(第7教学楼10楼1047室)。
联系人:刘昱
QQ:158666099
六、评选及展出方式
将成立“映像长工程——校园之春”评选委员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及学生代表作为评选委员,进行优秀作品的评选。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并给予相应奖金鼓励。
评出的优秀作品将在学校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展示或作学校宣传片素材使用。
本次活动由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党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