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小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宣传部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2日   浏览:

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为展现长春工程学院美丽的春景,讲好长工程故事、传播好长工程声音,做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工作,同时作为纪念建国70年系列活动之一,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决定开展以“映像长工程——校园之春”为主题的系列短视频的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长春工程学院全校师生员工、校友。

二、作品要求:

要求展现春日校园中的美好景物,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审美性,展现长工程校园风光之美、师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及长工程人热爱生活,热爱学校的情怀。

三、活动要求:

1、形式上,短视频、纪录片、故事片、微电影任你拍。

2、作品长度:3-5分钟。

3、作品提交:发送作品成片以及其相关素材文件,包括带同期声的视频、配乐、文字信息说明等,成品要有配音或配乐。

4、视频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并请在视频开始前清晰标注“本视频为原创”,视频中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商标权、版权等由作者负责。

5、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使用权等归新闻中心所有,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四、活动时间

4月2日—5月15日

五、作品提交方式

参赛作品请发送至邮箱:ccityb@126.com,邮件标题请以“映像长工程—校园之春+部门+姓名+电话”命名,视频作品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命名。或者直接送至宣传部新闻中心办公室(第7教学楼10楼1047室)。

联系人:刘昱

QQ:158666099

六、评选及展出方式

将成立“映像长工程——校园之春”评选委员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及学生代表作为评选委员,进行优秀作品的评选。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并给予相应奖金鼓励。

评出的优秀作品将在学校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展示或作学校宣传片素材使用。

本次活动由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党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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