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长春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作者: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8日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不断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省赛及全国总决赛,学校将于2019年3月至6月举办第五届长春工程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 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学校各相关单位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高级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主办单位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研究生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科学研究处

招生就业处

校团委

四、大赛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胡 明

副主任:张冀男 窦立军

成 员:王 华 潘殿琦孟庆勇 许 竣 温克利

齐 乐 吴景华 孙立权孙 石 张运波

张 利 张文华 米琪 范国庆 王 莉

赵玉玺 孙宏彬 闫占辉 尹志刚

(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王 华

副主任:郭 瑞

成 员:王伟 徐学东 张 萧 刘红喜 李延君

孙述海董峻岩 纪晓娜 张 伟 孙丽娜

李天宇刘金梅

(三)大赛评审委员会

由行业企业、风投机构、创业孵化园、公益组织、科研院所等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五、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信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六、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中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赛项目要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比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赛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阶段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截止时间6月10日。

(二)宣传培训阶段

1.2019年3-4月,充分运用校园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官网、易班网、微博、微信、QQ群、宣传海报、讲座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大赛。

2.2019年3月—5月,学校将组织为期5天的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特训班,聘请知名创业导师对全校指导教师进行集中培训。

3.2019年3月—5月,开展企业家进校园—创新创业大讲堂系列活动。邀请知名学者,杰出创业者、企业家,优秀校友和风险投资人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来我校开展创新创业主题演讲活动,分享创业经验和创业历程。

4.2019年4月—2019年5月,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题培训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特训班培训的教师针对“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从政策解读、赛事准备、项目的选择论证与优化、商业计划书的基本逻辑与撰写要点、商业计划书的PPT制作与VCR展示、路演答辩的技巧与注意事项等方面对参赛学生进行全员培训。

(四)模拟路演阶段

2019年5月29日下午,学校将聘请校外创业导师,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模拟路演活动,要求参加路演的项目应在路演前完成商业计划书的撰写及路演PPT的制作。

(五)校赛选拔阶段

1. 2019年6月12日进行校赛网评,筛选入围校赛总决赛的项目。

2. 2019年6月15日进行校赛决赛路演答辩,参赛团队进行现场项目路演(7分钟内)并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内)。评比出各级奖项,并推荐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第五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六)推荐项目的指导与特训

确定推荐项目后,学校将聘请校外导师对被推荐项目团队进行集中辅导,淬炼团队,打磨项目。

(七)省赛网评

1.主赛道

2019年7月初入围省赛项目网评,网评阶段将产生奖项350项,其中铜奖200项,金奖和银奖项目150项,金银奖项目将进入吉林省总决赛现场。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2019年7月初入围省赛项目网评,网评阶段将产生奖项200项,其中铜奖140项,金奖和银奖项目60项,金银奖项目将进入吉林省总决赛现场。

(八)省赛决赛

1.主赛道

2019年7月中旬,进行吉林省现场总决赛,评选出金奖50项,银奖100项。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2019年7月中旬,进行吉林省现场总决赛,评选出金奖15项,银奖45项。

(九)遴选推荐全国总决赛参赛项目

2019年7月末,吉林省教育厅组建省赛金奖训练营,通过项目路演和专业深度辅导等方式,按项目类型对省赛金奖进行排序,待全国总决赛限额下达后,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项目。

九、奖励办法

获奖项目团队和指导教师按照《长春工程学院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长工院教[2018]9号)进行奖励。

十、参赛材料

(一)参赛项目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模板见附件1。

(二)现场比赛用演示PPT(office2010版以上),模板见附件2。

(三)演示视频:要求MP4格式,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时间严格控制在1分钟。

此外,初创组、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按后续通知文件要求,提交至大赛承办单位。

十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络信息平台

(一)大赛官方网络信息平台

1.大赛官方网站(即报名网站)

https://cy.ncss.org.cn/

2.微信公众号:

(1)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2)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光明校园传媒。

(二)校内网络信息发布平台

1.网址:scxy.ccit.edu.cn;

2.微信公众号:长工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3.QQ群号:632280779;QQ群名:集思轩创客空间。

大赛相关信息将会在上述信息渠道及时发布。

十二、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一)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郭瑞;电话:0431-85711126。

(二)各教学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1.勘查与测绘工程学院

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13596487413;

2.机电工程学院

联系人:徐学东;联系电话:13894866553;

3.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联系人:张萧;联系电话:15844094118;

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刘红喜;联系电话:18013130188;

5.土木工程学院

联系人:李延君;联系电话:18626725990;

6.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联系人:孙述海;联系电话:15243109961;

7.建筑与设计学院

联系人:董峻岩;联系电话:18343023888;

8.理学院

联系人:纪晓娜;联系电话:13194354241;

9.管理学院

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13943008358;

10.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孙丽娜;联系电话:18946755968;

11.计算机技术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李天宇;联系电话:13610737537;

12.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人:刘金梅;联系电话:13843084117;

13.工程训练中心

联系人:王桂龙;联系电话:13944124975。

附件1:创业项目计划书模板

附件2: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PPT模板

长春工程学院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学校第十一届大学生先进制图技术与技能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2019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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