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校学生中招收飞行学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7年05月16日   浏览: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民航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经过二年多的精心准备,取得国家教育部和民航总局批准,于2007年面向东北地区招生,主要培养具有扎实飞行技术理论和过硬飞行实践能力的民用航空航线飞行员。学员毕业后到指定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机驾驶员工作。07学院计划在东北三省在校大二学生中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共航空公司招收飞行学员35名。

一、招生对象及录取办法

1.普通本科二年级男生,年龄在23周岁以下,要求学生大学英语成绩没有补过考,经报名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以及综合素质方面的考察,并且符合转学条件者,择优录取。

2.我院飞行员培养模式:采用国内飞行理论学习与英语强化(1年)、境外(美国)实际飞行训练(1年)的培养模式。飞行训练后取得从事公共航空飞行的各种驾驶执照,送到签约航空公司飞行部从事飞行工作,享受飞行员工资待遇及其它福利。如因学习、身体等原因停飞的学生由沈阳航空工业学院负责安排转入其它相关专业学习。

3.学生在整个学习期间需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费标准(约4200元/年)缴纳学费及正常的教材、住宿、服装等费用,在国外期间的培训费用(约60万)由航空公司承担。

4.招收飞行学生自荐标准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各项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身高170厘米-187厘米,体重54千克—79千克;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7(相当于“E”字表1.0),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X”型腿;无明显四环素牙及两颗以上断、缺牙。普通话基本标准,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专业体检前进行英语卷面考试);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招收:

学生的父母亲或其他直接抚养者有严重问题,正在接受审查或无查清结论的;近年来因犯有严重错误,被开除党籍、公职、劳动教养的,以及其它特殊情况的。

二、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1.飞行学员招收程序:按自荐标准学生自愿报名→面试、体格初检→民航体检队专业体检→政审→录用前体格复检→签署培养协议→办理转学→签署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培养(目前进行的是报名及面试、初检。)初检学生不承担任何费用。根据初检合格人数再确定专业体检的时间和地点,专业体检时间初步定在6月初,请初检合格学生及时做好准备。

2.从沈航民航学院网站www.syiae.edu.cn可以浏览到沈航招飞简章并可以下载到“招飞自荐标准”、“招飞报名表”及“初检面试时间安排表”。

3.吉林省高校面试、初检时间安排:(含长春、吉林等在校学生)

报名、面试、初检时间: 5月20号早8点至晚5点 (或5月21、22号在沈阳)

初检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长春教育宾馆(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乘坐154、190或125路小汽在北方市场站下前走50米)

学生直接到初检地点报名初检,没有及时赶到相关初检地点的学生,可以根据网上东北三省的初检时间安排,就近去参加初检面试,差旅费用自理。同时在5月21、22号在沈阳航空工业学院道义校区民航学院资料室(道义经济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宇航楼3楼)安排07年最后一次集中初检。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欢迎您!希望有志于祖国蓝天飞行事业的广大同学踊跃报名!

吉林省报名咨询电话13604328081 13332423130(0431-84625791转52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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